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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婚外情取证:婚后财产继承权的分配原则包

发布时间:2024-12-13 14:43人气:
婚后财产继承权的分配原则包括哪些

一、婚后财产继承权的分配原则包括哪些

无遗嘱时,遗产依法律顺序分配,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为第一顺位,均分遗产。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者受特殊关照。分配时考虑:贡献大或与被继承人关系紧密者可多分;未尽抚养义务者份减少或丧失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

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
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
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
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
二、婚后

父母给的钱后来还给父母算共同财产吗

在判断是否构成财产转移时,首先需明确了解方父或母所给予的财产是以何种法律身份为之。倘若此等财产是馈赠于其子女个人所有者,这便不被视为财产转移;但若此等财产实质上是赠与了夫妻双方共有的,那这种赠予就归为夫妻财产,所以将财产偿还给父母的举动,便可被视作财产转移。在此种情况下,其他相关配偶有权主张转移财产的一方扣留或削减份额较小,甚至完全剥夺他们共同享有的夫妻财产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条

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
三、婚后父母给女方买房算共同财产吗

关于婚后父母赠予女方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法律解读

关于婚后父母为女儿购置房产是否可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,关键在于该房屋所有权究竟归于何人名下。若房产证上同时记录有两位继承人姓名,那么应理解为这是父母对子女夫妇的无偿赠予,因此,此房产便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资产;反之,如果房产证只记载了其中一个继承人的名字,那就意味着这是父母对其子女的单方面赠予,因此,该房产将被视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首先,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,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。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平等地享有继承权。如果存在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,一般会平均分配遗产。但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,应当予以适当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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